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还是有许多人对于乘火车规定的事项不了解,有些人甚至做出违规的事情。对于以下列的不符合乘车条件的行为,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
⑴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⑵持用伪造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⑶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⑷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⑸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与半价票的差额。 有下列情况时只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⑴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只补收儿童票。身高超过1.4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⑵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只补收至前言停车站的票款。 ⑶经车站同意上车补票的。
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
⑴旅客未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含错过乘车2小时以内的)但乘坐票价相同的列车时,列车换发代用票;超过2小时均按失效处理。
⑵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中转换乘或中途下车应签证的而未签证的应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