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签证类型
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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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捷克个人旅游签证-上海
服 务 费:14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5(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上海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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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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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并协助填写英文申请表】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护照末页必须本人亲笔签名(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2张空白页)
3. 近3个月内的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5. 全家户口簿整本原件及复印件
6. 中方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领导签名、公司盖章)【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
7.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申请人自己承担出国费用需要提供经济证明以确保在捷克期间的开销:只接受本人的国际信用卡原件或旅行支票;
9. 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单原件(保额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可提供代购保险服务】
10. 入住酒店信息预订单【客人提供国际信用卡信息可代做,加收200RMB/人份服务费】
11. 往返机票信息预订单【可提供机票预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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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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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捷克驻沪总领事馆受理以下地区签发的护照: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2. 外地来以上省市的工作人员,需提供长期居住证。
3. 如若拒签,费用不退。
4. 请阅读免责条款;报价不含6%的服务费发票
5. 报价不含境外意外医疗保险费用,我公司代理购买保险10天内200元,天数增加则保费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