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从青岛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目前,青岛市地铁3号线建设已经进入实施阶段。为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用地的控制管理,《青岛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管理办法》出炉,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设立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
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包括: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十米内;轨道交通过海隧道两侧各一百米内。在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内进行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爆破、基坑开挖、修建塘堰等作业的,规划、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许可时,应当书面征求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并给予书面答复。未经批准,不得在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建设活动。作业单位违反规定,未按照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要求施工的,由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施工;造成损失或者安全事故的,作业单位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据悉,为保证2014年地铁通车,青岛地铁3号线41个点年内将全线开工。目前,已有30多个点相继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