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GUANGHUI INDUSTRY CO., LTD(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2 年度)
股票简称:广汇能源
股票代码:600256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
重 要 声 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海通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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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4第二章 发行人 2012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第五章 抵押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 ....................................................... 13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 14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6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09年8月4日,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发行人”或“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25号核准文件,获准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二、债券名称
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公司债券简称为““09 广汇债”,代码为 122021。四、发行主体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六、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7 年。七、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95%,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不再另计利息。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及最后一期利息。
起息日:自 2009 年 8 月 26 日开始计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 月 26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2010 年至 2015 年每年 8 月 26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公司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10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兑付登记日:2016 年 8 月 26 日之前的第 6 个工作日为本期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2016 年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计息期限:自 2009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九、抵押担保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抵押资产为: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路广汇美居物流园的部分商业地产(商铺),以担保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兑付。
2012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76%股权与控股股东所持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26.96%股权进行置换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发行人以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76%股权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所持广汇新能源 26.96%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换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仍持有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
广汇集团同意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股权置换完成后,继续以其所属广汇美居物流园商铺为本公司 2009 年发行的 10 亿元 7 年期公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偿还本次债券本息后方可解除。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行人201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前身广汇晨晖,是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经开字[1995]第001 号)和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外经贸新外资企字[1995]0022 号)批准,于1995 年1 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9 年3 月14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9]40 号文批准,广汇晨晖通过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了广汇股份,注册资本为12,689.16 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3,504,362,468 股。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1年末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3.97%,孙广信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2000年5月上市,上市之初的主要业务为石材业务。发行人2002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相继进入液化天然气、煤化工和煤炭开发、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2012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目前已形成了以LNG、煤炭、煤化工、石油为核心产品,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三大业务板块。二、发行人 2012 年度经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