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霍邱县公安局做出决定,对皖N42298的货车车主吴某动用铲车铲开治超站大门,劫走被扣超限运输货车,属非法转移国家机关扣留财物而触犯法律,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对车主吴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和监视居住。
2011年11月24日22时许,市公路局G105霍邱(曹庙)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在S310霍邱众兴段流动检查,发现一辆运输沙砾石6轴疑似超限车辆,黄牌车号为皖N-42298,随后引导至曹庙检测站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货总重达109吨,超限率为98%,并由驾驶员签字认定。后引导该车进院内停车场,并告知驾驶员及赶来的车主吴光付,处理该车所需的相关手续。不料,一个小时后,车主及驾驶员聚集一些人,驾驶一辆皖N-B8105的黑色小轿车和一辆铲车,用铲车强行将超限检测站电动伸缩门撞烂,暴力抢夺被查扣的皖N-42298超限车辆,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制止无效,后打110报警,曹庙派出所接警来到现场后,车辆已被劫走。
超限检测站监控录像记录了全过程,从超限检测站监控录像显示,事件前后只有5-6分钟时间,车主无视国家法律,强行开走扣押车辆,十分嚣张。据有关法律人士介绍,该行为已构成非法转移国家机关扣留财物等罪。
之前,车主吴某的哥哥也来到超限站赔礼道歉,并带伸缩门厂的技术人员来到治超站,花近两万元新定制了伸缩门并安装到位。同时也将被劫走车号为皖N42298的货车开到了治超站卸货场内,接受超限处罚。霍邱曹庙治超站对皖N42298货车超限运输的文书制作完善,对该车进行了高限处罚,罚款2.5万元已到位,超限货车已放行,车主吴某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G105霍邱曹庙治超站“11.24”开铲车撞开大门“劫走”超限货车事件发生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霍邱县政府、公安机关非常重视,省市主流媒体也进行了相关的报道,社会各界对此事件的发生,反映十分强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