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端) 1995年,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王书金上诉承认自己为“聂树斌案”的真凶, 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王书金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中院开庭再次审理,至此,“一案两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冤假错案风波席卷全国,这不禁勾起对过去那些重审案件的了解。
张辉、张高平系叔侄关系,因涉及2003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分别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2011年1月26日早晨,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将无罪判决书送达裴树唐家,至此,历时25年的原武威市文化馆干部强奸女演员一案,经过凉州区人民法院新一轮审理后,宣判裴树唐无罪。
佘祥林,湖北京山县人雁门口镇人,原是当地派出所治安巡逻员,1998年因涉嫌杀害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事后女儿辍学、其母病故、亲友为他上访时曾被扣押,但2005年3月其“亡妻”突然出现,他被无罪释放。他披露当时因不认罪被殴打了十天十夜,事件轰动全国。
对于种种冤假错案,其审理过程和结果让人咋舌,我们不禁会想,中国如今的法律到底怎么了?
司法机构固然有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职责和使命,应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但社会在向前不断,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司法程序的启动多少会出现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地方。
现如今,趁冤假错案没有让国民彻底丧失对公平正义的信心之时,司法机构和检察机关应该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监督纠正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规范和深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共同守住冤假错案的底线。
翻案背后我们应该看到司法机构提高法律威信、提升执法透明度的努力,我们应该看到政府实现正义、重塑公平的决心。广大民众也要怀着一颗包容理解的心,去面对敢于正视错误,知错就改的态度,共同打造公平正义之下的“艳阳天”。
实现正义,哪怕迟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