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现场看到,被齐根锯断2棵水杉树直径达35厘米,高15米,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墩几乎与路面相平,被锯断的断面还很新鲜,周围还残留一些木屑和一些树枝。笔者注意到,被砍的2棵水杉树分布在公路的左右两侧,树木上方悬着一企业的三根高压电线。
附近的村民说,这些树都已经生长了20多年,砍掉太可惜了,就算怕行道树绊到上方高压电线,也不用不着齐根锯断,锯在高压电线以下部份就绊不到不了。
据该企业负责人解释,这三根高压电线是属于他厂里所有,因为这2棵水杉树长得太高怕绊到上方电线,是当地供电部门派人工人过来锯的,也是出于安全考虑。
根据《公路法》等相关规定,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对未经批准采伐行道树的,不但要责令补种,并且还要被处以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目前,椒江公路部已向辖区警方报案。(椒江区公路管理局 蒋志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