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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机票退票规定问题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3-07-23 16:20:23 火车票预订

关于飞机票退票规定问题

     退票规定:

  1.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5%的退票费,起飞前24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

  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X年X月X日X点X分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

  3. 若姓名输错,属同音字错误,其它时间和航段等不变,则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退,将重新出票的白联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输错,申请全退。

  机票名字错误

  1、机票是实名制的且限旅客本人使用的,一旦出票后即无法换其他姓名,也不能转给他人使用,所以如果旅客姓名订错,一般只能办理退票,然后再重新预订(须是在机票可以退票的前提下)。但各个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如果发现机票上的名字错了,应立即联系购票处,极少数航空公司对于同音不同字的错误可以在起飞前限定时间内进行更换。

  2、若机票上的证件号码错了,可以在航班起飞前致电预定机票的代理进行更改,以免延误航班。

  不能退机票

  1、航空公司推出的特价机票,价格低廉,但在退、改、签的政策上都会有较多限制。

  2、往返程机票,如果倒序使用后,原始发的单程段是不能办理退票的。

  3、过了有效期的机票也是不可以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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