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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火车票搭售保险系违法行为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3-07-31 19:44:28 火车票预订

法制网北京7月29日讯 记者余瀛波 近日,一些媒体报道有网站在代购代办火车票时强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险,消费者不买保险就不能完成购票。针对这一现象,中消协今天明确表示,无论线上、线下,经营者在销售(含代售或者代购)火车票时强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险的行为,都属于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无论以何种面目出现,在销售火车票时强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险的行为,都涉嫌不正当竞争;任何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直接或变相强制多收取费用的行为都应在依法查处之列。

中消协表示,买保险虽然能够在出现交通意外时得到额外赔偿,对消费者不是一点好处没有,但一定是消费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出于自觉自愿来购买,而不能强行搭售,迫使消费者不买保险就买不成票。


按照相关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销售客票,提供送票服务时可根据送票距离、地点收取每张不超过3—5元的送票费;铁路运输企业销售异地客票时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销售铁路客票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以上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或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收取,不得重复收取。除此以外,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铁路客票代办单位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

中消协同时表示,铁路运输企业也应不断加强售票服务,完善售票系统,尽量满足广大消费者和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合理需要,努力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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