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首都北京接连的大雾天气,不少旅客乘坐的航班延误,面对这种情况,乘客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航班延误损失咋办
对于航班延误,很多市民心存怨气,但维权起来却无从下手。家住乌鲁木齐市苏州路山水华庭小区的鲁女士因为近日的大雾天气,航班多次改签,耽误了工作。鲁女士告诉记者,11月底,她准备乘飞机去河南省一家工厂验收货物。“已经跟厂家约好了,因为大雾天气,航班被取消,耽误了很多事情,损失那么大谁来承担呢?”
由于工作原因,乌市市民吕志成常常在全国各地奔波,然而最令他头疼的事情就是飞机延误。吕志成告诉记者,他经常遭遇航班不按点抵达的情况。他还特意了解过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有天气、航空管制、机械故障、旅客以及飞机调配等。
近日,记者采访多名旅客了解到,对于航班延误问题市民态度不一。一部分市民给予理解,认为航班延误一定有其原因,像大雾天气航班延误,也是为了保证旅客的安全。而不少市民也表示,航班延误,旅客受到的损失该怎么办?旅客们对于信息不透明、投诉无门等问题反映强烈。
旅客有三项权利
航班延误,旅客是否有权索赔?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志强认为,遇到航班延误,乘客享有三项权利: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如果航班延误是天气、机场、空管指挥等因素造成的,航空公司则没有责任,但应该提供餐食、住宿,做好服务。如果延误是机械故障、飞机调配等航空公司的自身原因,其应给予旅客适当的经济补偿。机场方面也应配合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餐饮等服务,并广播告知旅客航班延误原因、签转其他航班或者退票等信息。
杜志强说,2004年6月,《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做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但《意见》中并没有制订统一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
对于选择权和赔偿权,杜志强告诉记者,旅客知道航班延误之后,拒绝乘坐延误后的航班,这并不表示航空公司可以宣告合同终止、机票作废。宣告机票作废、合同终止,应当由旅客来决定,消费者可以选择退票,也可以选择其他航班。航空公司应该按照方便旅客的原则,给旅客安排延误后时间最近的航班。
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航空公司应赔付旅客合理、没有超过缔约的损失。
四种渠道可维权
此外,杜志强认为,旅客持有的飞机票实际上包含着两种服务:一是飞行服务,包括安全、稳妥地把旅客运送到目的地;二是登机前享受的周到服务。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超说,旅客遇到航班延误造成损失的情况,可通过四种渠道维权:第一,可以与航空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涉;第二,旅客可以拨打航空公司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者向民航局投诉;第三,旅客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第四,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依法维权。
张超说,航班延误,造成了损失,旅客即消费者如果想维权,就一定要保留好乘坐该次航班的相关票证及其他可以证明航班延误的有效凭证,如登机牌,起始机票等。最好将签署的合同与签署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备份。这些有效凭证和信息可以作为旅客日后维权的证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