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受上海铁路局委托开展对上海铁路局石泉路职工租赁房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上海铁路局、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石泉路职工租赁房二期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铁路局石泉路职工租赁房二期项目位于石泉路300号(现铁路西站内)。
(3)项目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4)项目内容:本项目基地面积68278.8m2,建筑面积24792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200m2,地下建筑面积67720m2。本工程由11幢(四号楼~十四号楼)27层(高79.4m)的高层住宅和1幢多层(3层)商业楼、公建设施构成。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见链接
(2)查阅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甲字第1812号
(3)联系地址:上海市逸仙路388号(200434)
(4)联系人:王女士
(5)联系电话:(021)65427100-2728
(6)传真:(021)65607379
(7)E-mail:wzh@sidri.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向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