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的新闻,就像煤矿矿难新闻一样,频繁的出现早已麻木了大家的神经,只不过这一次涉及到幼儿这个敏感群体,从而引发更多人持续关注: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辆货运卡车与当地一家幼儿园校车迎面相撞,造成20多人死亡,其中绝大多数是幼儿园学生。
因为这次事故出在幼儿园的校车上,而且超载现象严重,所以舆论批评的焦点大多集中在中国校车超载和安全性能较差上。有的网友迅速找到了美国悍马与校车相撞后悍马受“重伤”而校车无大碍的图片,和甘肃校车事故后的惨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于是,一些地方纷纷表态,要加大资金投入,购买美国产的这种校车,甚至想办法如何让校车成为“特权车”。
事故的发生总有一些原因,在甘肃正宁的幼儿园校车事故中,校车超载和安全性能差是重要因素。但如果我们认真分析,其中更最为重要的是校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以致在左道超速逆行。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校车不超载或者是用装甲车武装起来的,发生事故的概率也是非常高的,只不过死伤人数可能会少一点,死伤的对象是对方而已。
人人对规则的遵守是人人安全的前提。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遵守规章意识渗入了血液。比如说德国的高速公路没有统一的限速,只是在部分路段安装有可以动态调整的电子限速牌,也不限制摩托车上高速。但在德国高速公路上,基本上看不到路边乱停车、车辆右侧超车、乱开远光灯等现象,车辆按速度各行其道,支线车让干线车,转弯车让直行车等规则得到严格的遵守。因为大家普遍都能严格遵守规则,驾驶员开车时不必担心那些意外之乱,开车开得很轻松。公路上的通行秩序非常好又安全高效。就是有雾,车子仍然能以较快的速度正常行驶。
而在中国,在大多数地方开车的感受就一个字:累。原因是总会碰到各种乱象:有乱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有乱插队乱变道横冲直撞的“特权车”,有乱开远光灯乱鸣喇叭的“霸王车”。在普遍不遵守规则的情况下,遵守规则者往往被看成是“傻帽”。大家不遵守规则的结果是上路胆战心惊,事故频频发生,通行效率低下。
对规则的藐视不仅仅是在交通领域。有一句调侃的话说:中国的规则不是用来遵守的,是用来违反的。我们不缺规章制度,缺少的是遵守规则的意识。连等几秒钟过马路利人又利已的交通规则都遵守不了,更遑论是不遵守可能获一些小利的其他法律法规?一些人巴不得别人老老实实遵守规则,而他本人可以不遵守或破坏,这样,他就能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很多人违反法律法规后想到的不是老老实实接受惩罚,而是去找关系摆平。当然,也有不少政府部门和垄断企业工作人员不按规则办事,在规则之下还有一套“潜规则”,找他们办事,光知道规则不行,更要懂“潜规则”。
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交换经济,人与人之间要交换必然就要有一些规范来约束,也必然要讲信用和契约。在这种社会里,不遵守法律法规者或许短时期内在某一个方面能获利,但如果算总账的话,更多的是因小失大和得不偿失。规则被破坏后没有人能够成为幸免者,不守规者在为自己获得点蝇头小利而沾沾自喜时,更多的是吞下自己酿的苦酒。做染色馒头的人宣称自己是不吃那些馒头的,但他们能否做到什么都自给自足?如果要去和别人打交道,别人也是他们这种想法的话,他们可能喝的是三聚氰胺、工业酒精,吃的是吊白块、地沟油,住的是“楼垮垮”、“房裂裂”,走的是列“路陷陷”、“桥塌塌”!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有一句罗伯特将军的名言:“一旦离开了规则,每个人都自由行事,结果将是每个人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而且,是否自觉遵守规则也体现了一个人、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既然遵守规则于已、于人、于社会都有利,那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