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底,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开展了使用林地手续办理工作。
公建处相关部门配合省森林监测中心开展了占用林地工可现场调查工作,需占用溧水县林地面积118.371亩,涉及沿线开发区、永阳镇、洪蓝镇3个乡镇。通过协调,相关部门与各涉林乡镇签署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书》、并且配合县林地部门完成林地权属证明、野生动物调查报告、植被异地恢复造林计划方案。12月上旬,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占用林地工可报告通过审查后, 12月19日,该工程使用林地许可又获省林业局批复,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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