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高邮市公路路政大队强制拆除了332省道高邮段一处违法建筑,有力遏制了春季公路违法建筑的抬头趋势,这是该市公路部门依据《行政强制法》使用行政权力,查处的首例侵犯路权的案例。
一周前,市路政大队秦邮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到332省道临泽段时发现,127K+310处右侧公路用地范围内有个十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经了解,是附近村民王某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所砌。路政人员找到事主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他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王某态度强硬,声称谁敢动他一砖一瓦,他就以命相拼。路政人员不怕硬、不动粗,反复上门向他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和《行政强制法》。有时找不到他,路政人员就站在门外等待,王某回家吃饭时,向他及其家人宣传动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获得王某理解,成功拆除了该违法建筑。
